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服务业监测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9]85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专题会议纪要》(川府阅〔2009〕55号)精神,为推进我省服务业监测工作的开展,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继续按要求报送2009年服务业监测工作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或者《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根据该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决定,填报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季度报表:6月25日前报1-5月数据(二季度),9月20日前报1-8月数据(三季度),12月20日前报送1-11月数据(四季度);
年度报表:2010年1月底前报送2009年1-12月数据。
三、报送方式:以电子文档(*.gzip)报送。
四、注意事项:
1、报表请同时抄送各市(州)统计局;
2、请注意审核表中逻辑关系;
3、请注意指标的计量单位,凡以“千元”、“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4、在2009年季度报表中,《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按照2008年年末状况填报。
联系人:尹 萍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2745
电子邮箱: 44226934@qq.com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附件:1.《2009年四川省服务业统计报表》
2.《2009年四川省服务业监测制度》 (略)
3.《服务业统计限额以上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报表
(季报、基层单位用)
四川省统计局 印制
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 号:省年基020表
制表机关:四川省统计局
200 年 审批机关: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 01法人单位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归属部门____________
101省教育厅 113省商务厅 125省粮食局 137四川铁路集团
102省科技厅 114省文化厅 126省档案局 138省水产局
103省民政厅 115省卫生厅 127省畜牧局 139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104省人事厅 116省环保局 128省通信管理局 140省律师协会
105省劳动保障厅 117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29省知识产权局 141省公证协会
106省建设厅 118省体育局 130省邮政管理局 142其他
107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119省统计局 131省地震局
108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 120省工商局 132省气象局
109省信息产业厅 121省新闻出版局 13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110省水利厅 122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34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111省农业厅 123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135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112省林业厅 124省旅游局136成都铁路局
|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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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联系方式
|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电子信箱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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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
|
1 ;
|
2 ;
|
3
| 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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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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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
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
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港澳台商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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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
310中外合资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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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控股情况(限企业填报) 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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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业(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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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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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1企业会计制度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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