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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的管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完善预案工作程序,切实落实应急处置预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以及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建筑安全专家库容量和完善重型机械调配网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完善以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动态管理、区县安全监督管理信息为重点的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安全监督管理版块内容,建立内部局域网,启动办公自动化,搭建高效、便捷、安全的建筑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建筑安全监管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格局,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安全科技保障措施,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建筑工地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在全市100个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其中市管项目完成13个以上,主城10区各完成5个以上,6个中心城市各完成2个以上,远郊区县各完成1个以上;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情况,并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和投入到相关防护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变为经常性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监管队伍领导班子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市、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主要领导与监督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年至少1次,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思想动态;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监督员继续教育培训,督促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学习钻研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单位、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同时,开展全市“十佳建筑安全监督员”评选活动,鼓励和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四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办理事项的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打造“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
  三、狠抓落实,确保“三项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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