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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自2009年7月13日至19日。

  四、督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李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陈幼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办主任)

  督查市:安庆市、黄山市

  参加人员:建设、交通、水利各1名专家

  (联系人:陈必喜,电话:13956081679)

  第二组组长:徐乃强(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江宗法(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督查地市:淮南市、六安市

  参加人员:建设、交通、水利各1名专家

  (联系人:江宗法,电话:13955100763)

  第三组组长:徐业平(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傅云光(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督查地市:淮北市、滁州市

  参加人员:建设、交通、水利各1名专家

  (联系人:章龙文,电话:13956007752)

  五、有关要求

  各市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督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每市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召开会议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相关市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工作情况(含电子版)于7月21日前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办。联系人:陈必喜,联系电话:2871505,13956081679。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略)

  2、《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皖安〔2009〕5号)(略)

  3、《关于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09〕19号)(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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