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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二章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第五条 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操作范围包括:
  (一)建筑电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用电作业;
  (二)建筑电焊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电焊作业;
  (三)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
  (四)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
  (五)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驾驶操作;
  (七)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的驾驶操作;
  (八)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的驾驶操作;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作业;
  (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

第三章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第六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机关网站和申请报名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考核工作机构等事项。
  第七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就近向本人户籍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首次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需同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就业证》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三)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小一寸1张;
  (四)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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