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意见》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意见
(市发改委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奶业生产,巩固建设奶业大市,保证乳制品质量和人民消费乳制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奶业发展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纲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整顿和振兴奶业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保持当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建设现代奶业为总目标,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整顿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奶站、规范养殖为重点,认真实施《黑龙江省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加快高附加值乳制品研发,促进奶业配套服务业发展,延长乳品业产业链条,鼓励独立核算的地区总部(销售公司)建设,使我市奶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任务,确保完成我市工作目标
2009年年底前,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奶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由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严格审查生鲜乳收购站资质条件,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管理;由市经委牵头,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规范,使我市奶业发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