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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五)经费筹措工作。活动经费采取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分别负担、社会赞助、有偿出让活动冠名权和广告权等多种方式筹措。开、闭幕式费用和按外事规定应享受相应待遇的韩国官方代表团人员、韩国知名投资机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等接待费用,原则上由市财政负担或补贴;区县(市)政府承办的活动经费由本地区财政负担;其他活动经费原则上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筹集,针对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特殊情况,对展会活动可给予适度补贴。由市财政局、市大型活动办、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韩国周”活动筹备委员会。负责对活动实行统一领导。主任:杜宇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效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姜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姜国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少良市政府副市长王莉市政府副市长张显友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筹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活动组织实施中的领导和推进工作。

  主任:姜明(兼)
  副主任:姜国文(兼)
      张少良(兼)
      王 莉(兼)
      张显友(兼)

  1、综合协调部

  部长:姜国文(兼)
  副部长:石嘉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总联络员:杨爱国 市大型活动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大型活动办、市财政局、市外侨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
  职责:负责活动及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检查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召开协调会、例会;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宣传报道、筹措活动经费及各项综合协调工作。

  2、经贸交流部

  部长:张少良(兼)
  副部长:杜传东 市经合促进局局长
  总联络员:艾晓庸 市经合促进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经合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哈开发区管委会等。
  职责:负责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

  3、文体卫交流部

  部长:张显友(兼)
  副部长:杨晓萍 市文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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