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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工作方案


  (二)出台指导意见。结合落实《关于强化职能立足创新全面提升工商所整体执法效能的意见》,省局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的指导意见》、《省局机关处室与工商所联系制度》、《省局各业务部门加强工商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工商所工作评价考核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提供有力指导。此项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推进措施。市地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整合工商所执法资源、落实工商所辖区责任制、完善工商所工作考评机制、开展工商所全员素质达标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监督检查、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此项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连同推进工作方案一并报省局。

  (四)加强检查指导。省局根据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交流指导。市地局要严格按照已定的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扎实快速推进,并及时将阶段性成果上报省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是贯穿工商事业发展全过程的重要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工商职能到位的长期任务,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局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孟祥君为组长,各位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巡视周建家兼任,日常工作由基层教育处负责,具体承担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综合情况,督办考评等工作。各市、县局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推进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工商局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工商所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科学决策。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坚持人、财、物向工商所倾斜,切实帮助工商所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要把边远艰苦落后困难地区的工商所作为工作的重点,给予关心支持,为基层工商所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推动全系统工商所工作平衡发展。

  (四)抓好典型引路。各级工商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总结实践中好经验、好作法,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树立、宣传和奖励,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先进典型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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