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工商所评价机制。要建立健全工商所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核、简便易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公认的原则,围绕完成全局性重点工作、队伍建设、监管执法、内务管理、硬件建设等进行全面考核。要全面开展对工商所工作、工商所所长、工商所监管执法人员的绩效考评。市地局要按照省局的原则要求,在5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工商所考评制度和办法,下半年全面实施,年终要见成效。
(四)进一步完善工商所长考核选拔机制。全系统实行工商所长持证公开竞争上岗制度,担任工商所长必须经过省局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未经培训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与竞争所长职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商所长选拔任用办法,把有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工商所长的岗位上来。定期开展岗位轮换和交流,加强工商所长的教育培养,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所长到省内外先进地区挂职锻炼。
(五)进一步深化工商所全员素质达标活动。完成对全系统工商所长、副所长和拟竞职所长岗位人员的素质考核、评定和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工作。市地局统一组织完成对工商所其他人员素质达标的培训、考核、考试和上岗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要按照省局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创新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配置、考评方法,确保全员素质达标活动取得实效。
(六)进一步加强工商所“两大员”建设。要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兼职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加强对专兼职法制员、纪检监察员的培训教育,创造条件提高法制员和监察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两大员”在法制建设、指导办案、审核把关和纪律作风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装备建设。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改善工商所的办公条件,配备工商所的监管执法设备和交通工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办案效率。各级工商局要积极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分期分批装备工商所执法车辆、办案设备、信息化设备、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
四、推进方式
(一)组织动员部署。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工商所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商所贯彻落实新“三定”方案,适应停收“两费”新形势,大力推进工商所工作创新的典型经验,部署推进工商所工作全面创新。各市地局也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并报省局。此项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