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坚持因地制宜、整合提升和依市建场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资源优势和经营特色,因地制宜地选择市场类型和发展模式。立足现有市场资源的重组整合,不断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扩大交易规模和辐射范围。新建项目要按照“依市建场”的原则,科学论证,分步实施,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坚持积极培育、规范发展和加强监管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监管法规和管理制度,改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粮食市场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粮食市场的管理和指导,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二、主要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以济南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以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和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以粮食收购市场、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为基础,以现代物流、连锁配送、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现代流通业态为先导,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粮食市场体系。

  ――粮食收购市场。力争到2012年,全省粮食收购主体达到5000家以上;全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全社会年均收购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国有粮食企业购销总量占主导地位;发展完善粮食订单示范县20个,粮食订单面积达到1200万亩以上。

  ――粮食零售市场。力争到2012年,培植市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省以上名牌粮油产品70个,省以上放心粮油产品240个,粮油供应网络健全,居民厨房工程遍布全省17个省辖市政府驻地,放心粮油食品在小城镇和农村市场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粮食批发市场。力争到2012年,全省各类粮食批发市场达到20家以上,年交易量在1000万吨以上,会员及商户达到3000家以上。其中,年交易量100万吨以上的大型粮食现货批发市场达到3家以上,年交易量30万吨以上的中型粮食现货批发市场达到5家以上。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的交易量占市区消费量的一半以上。

  ――粮食期货市场。以降低交易风险、扩大交易规模为重点,引导符合条件的粮食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期货交易,发展花生远期交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积极设立期货交割平台,发挥粮食期货市场引导生产、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作用,为粮食企业和农民提供服务。

  三、市场布局和市场定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