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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八日

  天津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9〕126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支持新兴包装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
  二、工作机构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天津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法制办等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推动我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三、部门分工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过度包装的危害性,动员全社会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之风,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营造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标准,并在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前,形成宣传强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屡禁不止的过度包装反面典型予以曝光。(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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