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计划。支持大学应届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企业,重点支持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一定作用的项目。引领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的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创业发展、服务社会,帮助大学生开拓一条科技创业之路。
(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科技人力资源建设。
加快各类人才培养,加强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继续实施青年科研基金计划。支持具有新颖学术思想和创新创业思维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动高水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快速成长。
实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计划。采取利益激励、项目带动、团队建设、培训交流等多种措施,使科技创新带头人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用3年时间,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原始创新方面有重大发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发明,在领办企业方面有重大作用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引进一批高级人才。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引发新一轮人才流动的契机,贯彻落实好省里出台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引进一批高级研发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
(五)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行动。
在全省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科技行动 (以下简称“双千”行动),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千名以上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千户以上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管理、开发产品、推广技术、解决困难。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对接,促进产学研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高新区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进一步发挥长春、吉林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引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参与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实施、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加强软件园、现代中药园、生物医药园、光电子产业园、汽车工业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我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在政策、资金、计划和工作指导上给予倾斜,尽可能多地争取我省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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