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的通知
(皖价检〔2009〕119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服务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价格工作的始终,在当前企业经营困难增加、居民特别是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下,要结合“价格服务企业行”和“价格服务乡镇行”活动,重点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农户工作,通过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化解价格矛盾,为保增长、促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价格服务进农户
1.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覆盖面。全省价格服务进农户覆盖面要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实现全覆盖。对已开展进农户服务的乡镇,服务范围要从乡镇向行政村、重点农户延伸。
2.建立农村价格服务组织。在乡镇、村要建立工作站、点,聘请价格义务工作人员。
3.拓宽服务渠道。在巩固公示牌、公示栏、宣传册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建立网络、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等服务渠道,并使之成为常态化的服务手段。
4.在提高服务普遍性的同时,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特色。既要加强党和政府惠农、强农政策及涉农价费政策、信息宣传,也要根据各地农业特点,对种植、养殖大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组织,开展一对一的结对服务。
5.加强维权服务。建立并扩大农村“12358”价格维权网点,加大涉农价费检查力度,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减轻农民生产生活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广泛开展农产品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价格服务进社区
1.健全服务网络。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站,对新建价格监督工作站要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明确社区价格监督站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职责范围和联系制度。
2.深入服务一线。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开展价格宣传、咨询等活动,协调、处理社区居民群众的价格矛盾。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参加培训活动,安排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各社区价格服务站点运作及社区价费公示情况进行一次交叉检查,交流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