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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南府办〔2009〕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08年11月对全市2008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全市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17项,减轻农民负担4161万元,人均约8元;共处理涉及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事)件78起,比上年减少24起,全年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

  (二)加大惠农扶农政策落实力度。全市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1388.94万元;良种补贴金额2879.65 万元,涉及64.42万农户;农资综合直补金额23283.71元,涉及164.72万农户;发放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1772.8万元,自治区级补贴资金228.36万元,市级补贴资金150万元,县级补贴资金26.24万元,直接受益农户4026户;共有65.52万名农村学生享受了国家免学杂费政策和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共有15.1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享受了国家补助生活费政策。

  (三)加大涉农政策宣传公示力度。大部分县(区)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对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能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乡镇、村委实现了政务、财务以及村内“一事一议”项目三公开;村级订阅报刊费用基本上都能控制在限额之内,全市整体上没有超出限额范围;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能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村委859个,筹资额达到631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开展比较规范的村有714个,没有采取固定收取等不规范做法的村。

  二、存在问题

  (一)涉农乱收费不作为仍然存在。个别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多收费,个别县存在学生保险费由学校代收的现象,个别小学收取考试费、电脑费、开水费、住宿柴火费,个别学校违规乱收费且不开票据行为,个别生猪定点屠场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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