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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

  (二)办事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是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应急指挥平台和信息平台。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研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险情灾情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评估灾害损失及影响,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构

  1、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市国土资源局。

  2、工作职责

  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汇集应急处置与救灾情况,提出具体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协调有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区)、乡(镇)应急防治机构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五)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

  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内设应急专家小组和专业队伍,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和预警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设并发挥本级应急联动中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同时要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县(城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为一体的,按行政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村民(居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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