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9〕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执政为民、对祖国未来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要借鉴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以县(市、区)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投资效益,防止出现新的债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真正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尤其是从2007年起,连续两年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用两年时间完成了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省政府及时部署开展了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基本摸清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情况,并加固了一批C级危房,拆除了一批D级危房,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省地质条件复杂、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中小学学校点多面广,不少学校处在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震重点监防区、高烈度区等灾害多发地区,同时,采煤塌陷区、尾矿库和病险水库等也危及校舍安全。目前,我省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把学校建设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