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中天钒业有限公司选冶厂技改扩建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发改产业〔2009〕885号)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中天钒业有限公司选冶厂技改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陕色集团字〔2009〕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意建设中天钒业有限公司选冶厂技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破碎、筛分、磨矿、浸出、中和、过滤、萃取-反萃取、沉钒脱氨、石灰消化等生产车间,新增原矿石处理能力600吨/日。新建大石板沟尾矿库一座,库容967.6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20年。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55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2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陕环批复〔2008〕614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安全预评价意见、山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尾矿库用地出具了预审意见(山政国土发〔2006〕19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陕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