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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教育学院雁塔校区培训教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教育学院雁塔校区培训教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907号)


陕西教育学院:
  《关于陕西教育学院雁塔校区培训教育设施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陕教院字[2009]18号)收悉。鉴于你学院雁塔校区教学设施不健全,已不能满足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且与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不相适应亟需改造的实际,结合西安市雁塔区关于加快实施兴善寺东街开发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你学院教育教学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学院实施雁塔校区培训教育设施改造工程。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73365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20304平方米,教育大厦17982平方米,学员公寓23454平方米,培训中心8450平方米,其它用房31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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