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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惠府办〔200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77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围绕中心工作,真抓实干,确保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新时期政务督查工作的新内涵,自觉增强抓好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督查工作领导,完善督查工作机构,加快督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规章制度,将督查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使督查工作得以落实。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我省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我们要抓住今年是全省的“工作落实年”和我市的“狠抓工作落实年”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全面、有序、积极、规范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级督查机构要围绕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落实市委第九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为中心,以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为总目标,以“三促进一保持”为总任务,以实施《纲要》为契机,以“四个年”活动为总抓手。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民生质量与和谐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求真务实的督查工作原则,确保每项督查工作都取得实效,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讲究方法,强化责任,实现科学督查
  督查工作要运用恰当的方法。除发文督查、电话催办、听取汇报等督查方法外,要更多地采用现场督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新闻曝光等方法,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充分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真实性。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的全过程,及时建立督查工作网上自动化督办跟踪系统,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来促进督查工作,形成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的氛围,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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