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由市经贸局、财政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
(六)鼓励政府采购更多面向中小企业:由市财政局、科技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
(七)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由市经贸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
(八)建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校技术交流合作机制:由市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
(九)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发布平台:由市经贸局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
实施细则之三:
惠州市发展产业集群实施细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目标
2012年前,着力在电子信息、石化、汽车零部件、灯饰照明、纺织服装、制鞋、水泥建材等产业中培育专业特色明显、企业数量上规模的产业集群达5个以上,其中:
(一)专业产品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达4个以上,超100亿元的达3个以上。
(二)专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名的产业集群达1个以上。
(三)拥有省名牌产品50个以上,省著名商标80件以上,中国名牌产品15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区域品牌2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并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根据广东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结合我市经济结构、企业优势和特色,合理布局定位,统筹区域发展,科学制定我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二)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地龙头企业。引导关联企业和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推动核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增强龙头企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根据我市实际,每个产业集群确定2-3家左右规模大、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创新能力强、产业优势明显的核心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并进行重点扶持。
(三)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通过品牌企业集聚效应,提升企业品牌意识。加强企业标准、计量、质量等内部管理,开展质量论证,完善标准体系,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建立综合品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的策划与宣传活动,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
(四)建设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以规范产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建设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大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衔接力度,完善工业园区道路、通讯、水、电、气、排污控制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和配套吸纳能力。加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集群承载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对有发展前景的产业集群予以重点支持。
(五)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校企合作培训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六)建设产业集群专业特色信息网。根据产业集群的发展特点,鼓励和支持在产业集群地建设专业特色信息网,为企业提供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产品供求、市场环境及信息咨询、信息发布、信息交流等。
四、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
(一)围绕产业集聚地中小企业的专业特色,建立一批与产业集群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中心、产品研发设计中心、质量检测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支撑平台。
(二)针对产业集群地中小企业信息不灵、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设产业集群专业特色信息网,并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信息服务。
(三)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升级,加大对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建立标准体系、专业分工等项目的扶持力度,促使其真正起示范带动作用。
(四)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专业特色信息网、产业升级示范区建设,以及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创建区域品牌和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
五、工作进度
(一)贯彻落实广东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0年根据省发展规划,制定我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并开始实施,2010初见成效,2012年取得明显成效。
(二)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地龙头企业:2009年配合省调研、制定规划并开始实施,2010年初见成效,2012年取得明显成效。
(三)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2009年配合省调研、制定规划并开始实施,2012年基本实现区域品牌建设目标。
(四)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2009年针对专业特色明显、企业数量上规模的产业集群进行调研并制定建设规划,2010年有30%的产业集群、2011年有50%的产业集群、2012年100%的产业集群拥有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设计、质量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