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失效]

  (五)进一步推进政、银、企合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和合作平台,及时把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和措施及时传递给企业,同时,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并从中挑选出一批优质的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对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批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办、惠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办理)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六)加大中小企业财政支持力度。在争取省财政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2009年我市安排53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省、市联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贴息一年)或补助,奖励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成绩显著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市政府注资3000万元,参股15%,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85%,成立市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三是每年安排500万元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全民创业。四是安排500万元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对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各项活动,包括参加各种展览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市场宣传推介、创建企业网站、境内外投议标等。五是安排300万元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金融办办理)
  (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编制滚动预算,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扶持方式等,在2008~2009年集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2012年市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节能、中小企业专项等资金提前于2008~2010年预安排。2008~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产学研合作、品牌建设、专业镇建设和三大集团科技发展的资金(4800万元),提前于2008~2010年预安排。2008~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300万元承接产业转移奖励资金,集中在2008~2010年使用,由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对承接产业转移较好、吸收本地劳动力数量大的县、区和转入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的企业(含中小企业)进行奖励。2008~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产业引导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提前于2008~2010年预安排,用于对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的培育进行扶持,县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办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