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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河南岸莲塘山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河南岸莲塘山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09〕61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河南岸马庄村下马庄村民小组莲塘山25000平方米(约38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供电局22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马庄村下马庄村民小组,属下马庄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8亩。土地四至范围:东至莲塘山,南至莲塘山,西至看守所道路,北至杨洞坑水库。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

耕地

42900

鱼塘

44553.33

园地

33000

林地

13200



  (二)零星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河南岸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500328)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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