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河南岸莲塘山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09〕61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河南岸马庄村下马庄村民小组莲塘山25000平方米(约38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州供电局22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马庄村下马庄村民小组,属下马庄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8亩。土地四至范围:东至莲塘山,南至莲塘山,西至看守所道路,北至杨洞坑水库。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
|
耕地
| 42900
|
鱼塘
| 44553.33
|
园地
| 33000
|
林地
| 13200
|
(二)零星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
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河南岸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500328)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