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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3、实施培训就业工程。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通过校企、校园、校镇合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农村家庭有一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推广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继续推进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形成城乡统一人力资源市场,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和在乡创业,促进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8年至2011年,市级财政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400万元,力争每年推动3万左右劳动力转移就业,至2011年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达到65%以上。同时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定居条件,各县(区)要选择一个中心镇开展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的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城镇置业创业和安家落户,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4、实施惠民安康工程。在村村有卫生站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化卫生站建设和设施配备标准,用2年时间完成农村卫生站改造升级。2009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5、实施养老保障工程。2009年在大亚湾开发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个人交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业主支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早日建成全面覆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6、实施宜居村镇工程。2009年启动宜居村镇创建活动,结合村企共建新农村示范村活动,每年规划建设一批宜居村镇示范点。修改完善《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健全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坚持规划引导建设,加大宜居村镇规划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力争2011年5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实施“千村家园绿化”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免费向农民提供树、果苗,5年内实现自然村有500棵以上树木。加大村庄整治力度,结合沼气池建设整治露天粪坑,普及农村家庭卫生厕所和公厕;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县(区)、乡镇(街道)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到2011年,农村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建立农村环卫队伍,为每个行政村配备1至2名保洁员,市财政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安排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保洁员补助,2010年实现村村有环卫队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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