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惠府办〔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定,现批准罗浮山葛洪内丹养生、九龙峰祖庙庙会(谭公醮会)和周田二圣宫祈福活动等3个项目列入惠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我市拥有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大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
附件:惠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惠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类 别
| 项 目 名 称
| 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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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俗
| 九龙峰祖庙庙会(谭公醮会)
| 惠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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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俗
| 周田二圣宫祈福活动
| 惠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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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
| 罗浮山葛洪内丹养生
| 博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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