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扩大志愿服务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理顺志愿活动领导体制。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牵头,民政、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办等部门共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省运会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的参与面,使在册志愿者人数扩大到30万人以上,形成一种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志愿者形象,人人都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风气。
(五)建立健全城乡联动机制,进一步将文明创建延伸到基层
1、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要以实施《纲要》为契机,建设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努力当好先行者,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四个一体化”,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以中心镇为依托加快农村城镇化。要充分发挥中心镇在城市辐射农村、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转移和集聚农村人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中心镇建设作为突破口,统筹城乡科学发展,通过放权、让利、聚业等措施,加强中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中心镇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城镇化。
3、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网络。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广东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充实县(区)和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深入开展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创建的工作模式,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结成为一个全市共创、互相促进的创建工作网络。
(六)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进一步确保创建责任落实到位
1、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县(区)创建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巡视组对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察检查,组织市民代表、离退休干部、青年志愿者开展督查工作;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督促工作整改。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舆论监督。
2、要加强考核考评工作。市将组成考评小组对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包括县、区单位)进行年度检查、考评。尤其是今后一年一度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复评后,将对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包括县、区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参考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工作失职、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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