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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

  --四年大发展。《纲要》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初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支柱产业规模效应显著发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珠江口东岸紧密合作扎实有效,深莞惠经济圈基本形成。到2012年,全市人均GDP达到50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2.5%以上。
  --十年大跨越。《纲要》发展目标基本完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力争实现创建全国生态市目标。到 2020年,全市人均GDP达到100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奋力争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核心,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加快形成惠州在珠三角地区新的比较优势,努力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城市的差距。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以《纲要》为蓝图,着眼于惠州长远发展,制定和实施总体方案、分项细则,又要突出当前保增长的首要任务,重点落实《纲要》中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的政策措施,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根据《纲要》的部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同时,要结合惠州实际,从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选择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和环节,强力推进,重点突破,力求早出成效。
  --对接合作、错位发展。以深莞惠紧密合作为重点,加强与珠三角及环珠三角城市的对接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发挥惠州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做大做强石化数码和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休闲度假旅游、清洁能源和现代农业,提升城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粤东和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求真务实、注重民生。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完善和落实改善民生及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普惠政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统筹协调、各司其责。既要将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又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加快推进《纲要》的实施。
  三、突出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围绕《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突出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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