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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大学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大学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9〕914号)


省教育厅:
  陕教函〔2009〕24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延安大学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教学设备317类,1345台/套,涉及学校30个科研教学部门。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158.34万元,其中北欧投资银行贷款498万欧元(约合4980万元),自筹1178.34万元。
  三、国外贷款条件
  贷款期限10年(含3年宽限期),利率为欧元Euribor加1.20%,管理费0.25%,承诺费0.25%。贷款可用于采购设备、技术和服务,并可支持土建。合同由北投成员国供货商总包,北投成员国供货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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