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组织进行整改,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严格的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制度,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09年6月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9月)
组织开展对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自查,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11月)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整改,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
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向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保密局和市军分区司令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机构及部门职责
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组成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1.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和生产的单位。
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支持。
2.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
负责配合做好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