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申报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申报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函
(京教函[2009]373号)


市文化局:
  贵局《关于北京市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申报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北京市杂技学校参加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
  经与学校协商,评估时间初定于10月下旬。届时,市教委将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考查、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听评课等方式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请贵局协助指导学校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照《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参评工作作为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