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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宣传违规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宣传违规情况的通报
(京教民[2009]4号)


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58号)精神,我委通过开展2009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对学校的招生宣传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发现部分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未按照备案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学校资质、办学性质和办学条件,个别学校甚至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问题。5月22日,我委向24所学校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学校招生宣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截至7月6日,我委连续四次对学校网上宣传进行检查,并实地考察了北京民办高校设在北京、河北、河南、贵州、内蒙古等地的招生宣传现场,发现部分学校在招生宣传上仍存在严重问题。
  一、北京吉利大学违规以本科学历教育的名义进行招生,其中由学校自主设立的70余种非学历教育专业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为本科或专科学历性质,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
  北京兴华大学、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北京中山学院、东方文化艺术学院、北京人文大学、北京黄埔大学、北京八维研修学院、北京财经专修学院、现代管理大学、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北京珠宝首饰研修学院、北京社会函授大学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回避学校的“非学历”性质,在专业介绍中没有明确区分自考助学专业和本校自设的其他非学历专业,对于本校自设的非学历专业也以“本、专科”的名义进行笼统宣传。
  二、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设立航空服务分院,并以航空服务分院的名义单独在云南等地组织招生。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在经审核备案的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之外,印发“北科航空学院招生简章”和“北京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并在河北等地以内设二级学院的名义单独组织招生。北京兴华大学、北京东方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也存在以内设二级学院的名义单独组织招生的问题。
  三、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北京明园大学、北京自修大学、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北京影视研修学院、北京生物研修学院、北京外事研修学院、北京青年企业管理研修学院、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未在审批部门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擅自进行招生活动,且宣传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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