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商品市场、菜市场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经营行为、制度建立等方面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坚持长效管理和文明市场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改善商品市场、菜市场服务质量和购物环境。
7、加强商业特色街(区)的管理。强化对已命名的市级商品特色街(区)的管理,在标志设立、门店增加、管理主体落实、诚信经营、街容街貌整治等方面达到规范管理要求。每年有计划地培育和推进本地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
8、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认真梳理全市商业开发区块信息,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并实施商贸规划,及时整理报送今年宁波市商贸重点招商合作项目。组织和举办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引进重大商贸项目和知名企业1-2家。
9、加强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市贸易局组织实施的全市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活动中,蔬菜、猪肉、豆类制品、水产品等四大类菜篮子商品抽样检测平均合格率在90%以上。
10、加强定点屠宰场规范管理。城镇生猪、菜牛定点屠宰场,按规定比例配备肉品质量检疫检验员,达到定点屠宰场规范管理要求。
11、加强商贸信息简报工作。出台信息、简报工作考核办法;及时报送商贸工作动态、市场信息和商贸经济运行分析等信息材料,每月被市贸易局录用2份以上。
12、扎实推进“人才强商工程”。建立政府、部门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造就和培养一批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当年培训从业人员250名以上。
上述考核内容第一项基本分15分,其余每项5分,视工作完成情况每项适当加、减。
三、奖项设置
根据《2009年宁波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评价与奖励办法》中商贸经济发展奖、商贸设施(项目)建设奖、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奖、商贸管理先进奖考核平均得分(基本分100分),加上述考核得分(基本分70分),按得分高低,分别确定奖励等次,给予适当奖励。
四、考核程序
县(市)区贸易(贸粮)局目标考核工作由宁波市贸易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结合年终总结,对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逐项逐条自查、自评,以书面形式上报宁波市贸易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对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自评情况进行复评、核实,计算得分成绩,报市贸易党工委批准,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领导班子发生党风廉政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