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跨”和“三分离”信访积案,发生信访问题的地方或部门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把进京访、赴省访和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作为重点交各设区市办理,并适时对查办解决情况予以督办,作出评价。
三、领导包案,分类化解
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领导包案制,并采用适当方式公开包案情况。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四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包案领导和承办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时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没有政策规定的,要注重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政策的完善和问题早日解决;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协助配合,加大投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导同志、各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直接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以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为目的,真正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地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信访、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共同化解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加强上下联动。上级部门要加强指导,下级部门也要积极提出建议,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地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筹集专项资金,为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财力保障,既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引发新的攀比,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
五、把握工作进度,及时报送情况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传达“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尽快部署,把握进度推进工作,及时报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书面向省厅维稳办报送3次“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一是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省厅梳理的问题,涉及各设区市的,要报送具体承办单位、责任人、包案领导及处置措施,特别是要对本地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重点报告信访积案的类别、人员数量及分布状况以及解决信访积案的工作思路、措施和建议。二是2009年9月1日前,报送解决和化解积案情况,具体包括:信访积案化解的进度、研究和提出专项资金情况、督导落实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并提供相应实例和数据。三是2009年11月1日前,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