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5月至8月,要按照省厅和当地政府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行风监督意见箱、意见簿,聘请民主评议代表座谈,组织开展“阳光热线”、“阳光服务”、下基层、送服务等活动,加大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提升部门公信度。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9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和公开承诺内容,对照省行评部门的情况通报,认真总结分析,深刻反思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和督导检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好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厅行风办。
省厅将组织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推广先进经验,通报存在问题。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确保实效
11月至2010年4月,省厅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风办要对重点单位的建设情况和有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整改提高,确保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克服“三种情绪”。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市局机构改革后,要迅速理顺职能,尽快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人员专职其事,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级主要领导要克服畏难情绪、自满情绪和厌烦情绪,以严、细、深、实、快的良好作风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通盘谋划,统筹协调。尤其是位次下降较明显的市(县、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反思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一次治理整顿活动,力争在今年的民主评议活动中取得大幅进步;特别是接近末位的县(区)局,更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取得切实的整改成效。
(二)强化宣传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级行风办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宣传,结合实际丰富宣传载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新闻媒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阳光热线、阳光投诉、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让群众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普及相关知识。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与当地政府、民主评议办公室、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与服务对象和民主评议参评员的交流互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整改提高的方法措施,努力争取更多的支持帮助。
(三)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主评议活动重点参评单位,工作职能涉及社会的热点、难点和焦点较多,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围绕涉及民生和影响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措施,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要通过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特别强化对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科(处)室、单位和各类窗口服务部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办事规程,真正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保民生、保稳定的作用,提高部门公信度,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体现政风行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