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0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省政府纠风办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以基层站所为重点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全省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省直部门、行业及所属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促进参评系统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主要是以下部门和单位所属的基层站所。
1.执法监督部门(9个):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
2.综合管理部门(11个):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
3.社会服务部门(14个):兰州铁路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电信甘肃分公司、移动甘肃分公司、联通甘肃分公司、省邮政公司、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工行甘肃省分行、中行甘肃省分行、建行甘肃省分行、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