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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要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调研、执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基层职业健康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

  (三)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卫生、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要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特点,重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行为,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责任制。

  在对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

  2.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如实申报。

  3.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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