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市里成立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在成立非保中心,健全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以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普查工作责任。为确保普查工作科学规范,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本地普查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设立专项资金为普查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田野调查、线索整理、成果编纂、资料数据库建设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普查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地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普查范围、内容,选择一批具有相关业务专长人员,建立普查骨干队伍。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分层次开展培训,培养一批善于开展田野调查和保护抢救工作的优秀人才,不断提高普查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要鼓励和支持学校、群众团体和科研机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抢救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论证、鉴定等工作。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参与普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新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新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书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 涛 市政府市长助理
韩随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 禄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张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职技成 市建委副主任
李分顺 市财政副局局长
李湘淑 市卫生局调研员
王玉宇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葛素珍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海潮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继红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魏延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吕新安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范禄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