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管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硬件保障
  1.通讯及车辆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畅通,实行全年24小时受理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造成居住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报修,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及时处置和报告。市监督中心、各区(县)应急中心的抢险车辆以及各区(县)房管局的稽查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与维护,落实专车专用,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响应。
  2.人员及物资
  各区(县)应急中心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应急抢修队伍建设,经常开展防灾抗灾教育,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做到堆放有序、上架编号、登记造册。
  各区(县)房管局应落实一支50-100人的抢险预备队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为日常抢险队伍提供保障。
  (二)软件保障
  1.重视预防
  在平时小区日常管理的过程中,对于由于灾害性天气所可能引起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构件大面积渗漏、积水或者房屋垮塌伤人事件,就要加强专职查险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查险制度,配备专业查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普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2.加强检查
  检查应坚持“六个不放过”原则。一是没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二是检查中发现有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放过;三是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四是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五是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六是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七、监督管理
  (一)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房管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表一:灾害性天气房屋应急维修响应机制(略)
  2.表二:突发事件房屋应急维修响应机制(略)

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本市建、构筑物拆除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基本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减少灾害性天气对建构筑物拆除的影响和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现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和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房办)的管理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一)突发性塌房伤人事故需应急救援的;
  (二)台汛期间,因天气变化对拆除施工有可能造成灾害性影响的;
  (三)国家、地方安排的重大活动需应急待命的;
  (四)上级下达配合应急救援指令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