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上海市居住房屋应急维修应急预案(试行)》已被: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应急维修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2010)(发布日期:2010年3月19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19日)修改*注:本篇法规中《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防汛防台预案》已被: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1日)废止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房管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房管修[2009]113号)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房管系统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
上海市房地资源系统应急预案》(沪房地资修[2006]212号)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上海市房管系统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00九年四月)
上海市房管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上海市房管系统的实际,做好本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社会性事故能力,做到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防汛条例》、《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上海市居住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上海房管行业,编制本专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