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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在本市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在本市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通知
(沪房管拆[2009]136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推进本市的拆迁工作,构建和谐的拆迁氛围,现将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本市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在拆基地。

  二、创建活动的时间

  创建活动自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规范拆迁示范点应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坚持“阳光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拆迁示范点应做到规范操作,坚持拆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基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操作,做到文明拆迁。

  (三)规范拆迁示范点必须在拆迁范围内将补偿安置结果予以公示,接受被拆迁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四、创建活动的程序

  (一)启动申请

  活动期间,符合规范拆迁示范点要求的本市在拆基地的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均可向所在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同意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查批准后,授予“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铭牌。

  (二)过程监管

  市、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对挂牌的“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加强拆迁行为监督。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和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可以组织市、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信人士对“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进行巡查;也可以组织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代表对创建情况适时评议。

  (三)严格查处

  对经检查、抽查、巡查发现及被举报、信访查实,有不规范拆迁行为的,必须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不能解决的予以摘牌;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评选表彰

  创建活动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相关要求,从全市挂牌的规范拆迁示范点中初评“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全社会公开评选“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进行表彰。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
  1、已授予“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铭牌的地块

铭牌编号

地 块 名 称

所在区(县)

拆 迁 人

拆迁实施单位

董家渡13A、15A地块

黄浦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

齐力、黄浦前期、新鑫、南外滩、市南、新贸拆迁公司

5001

建国东路390号地块

卢湾区

上海卢湾土地房屋发展中心

上海安佳房地产动拆迁有限公司

9001

平凉西块16街坊

杨浦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9002

平凉西块17街坊

杨浦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9003

轨道交通12号线隆昌路站

杨浦区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9004

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

杨浦区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9005

轨道交通12号线长阳路站

杨浦区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9006

平凉路1751弄(河间路南块)

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9007

江浦路道路改建

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10001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北地块二期

闸北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0002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西一地块二期

闸北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0003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西二地块二期

闸北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8001

轨道交通12号线龙漕路站

徐汇区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中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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