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在本市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通知
(沪房管拆[2009]136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推进本市的拆迁工作,构建和谐的拆迁氛围,现将开展“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范围
本市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在拆基地。
二、创建活动的时间
创建活动自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规范拆迁示范点应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坚持“阳光拆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拆迁示范点应做到规范操作,坚持拆迁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基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操作,做到文明拆迁。
(三)规范拆迁示范点必须在拆迁范围内将补偿安置结果予以公示,接受被拆迁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四、创建活动的程序
(一)启动申请
活动期间,符合规范拆迁示范点要求的本市在拆基地的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均可向所在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同意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查批准后,授予“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铭牌。
(二)过程监管
市、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对挂牌的“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加强拆迁行为监督。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和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可以组织市、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信人士对“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进行巡查;也可以组织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代表对创建情况适时评议。
(三)严格查处
对经检查、抽查、巡查发现及被举报、信访查实,有不规范拆迁行为的,必须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不能解决的予以摘牌;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评选表彰
创建活动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的相关要求,从全市挂牌的规范拆迁示范点中初评“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候选名单,通过全社会公开评选“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最佳规范拆迁示范点”和“最佳规范拆迁个人”进行表彰。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
1、已授予“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铭牌的地块
铭牌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所在区(县)
| 拆 迁 人
| 拆迁实施单位
|
| 董家渡13A、15A地块
| 黄浦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土地储备中心
| 齐力、黄浦前期、新鑫、南外滩、市南、新贸拆迁公司
|
5001
| 建国东路390号地块
| 卢湾区
| 上海卢湾土地房屋发展中心
| 上海安佳房地产动拆迁有限公司
|
9001
| 平凉西块16街坊
| 杨浦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
9002
| 平凉西块17街坊
| 杨浦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9003
| 轨道交通12号线隆昌路站
| 杨浦区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
9004
| 轨道交通12号线内江路站
| 杨浦区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桥盛拆迁有限公司
|
9005
| 轨道交通12号线长阳路站
| 杨浦区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9006
| 平凉路1751弄(河间路南块)
| 杨浦区
| 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9007
| 江浦路道路改建
| 杨浦区
|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10001
|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北地块二期
| 闸北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10002
|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西一地块二期
| 闸北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10003
|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西二地块二期
| 闸北区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 上海振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8001
| 轨道交通12号线龙漕路站
| 徐汇区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中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