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即日起-5月25日
工作要求:
(1)市房管局召开全市性的加强迎世博建筑整治工地安全质量工作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内容、标准等,作工作宣传和发动、部署检查工作;
(2)各建筑整治组织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负责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检查报告。
2、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阶段
工作时间:2009年5月26日-2010年4月
工作要求:
(1)各区(县)组建建筑整治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组,制定完成检查工作计划报市房管局备案;
(2)在6月8日前,对本区域范围内所有已开工建筑整治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项目和工地,责令停工整顿或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3)6月15日前,各区(县)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组应将对区域内所有开工项目的检查评估结果,汇总形成报告报市房管局备案;
(4)对未开工的建筑整治项目,要形成和制定开工前需通过安全质量培训和检查的制度和措施;
(5)至世博会召开前,要将安全质量检查机制常态化运作,切实提高各区建筑整治项目的综合质量。
3、重点抽检、巩固提高阶段
工作时间:2009年5月25日-2010年4月
工作要求:
(1)市房管局组建迎世博建筑整治安全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组,会同各区(县)建筑整治主管部门开展抽查评估工作;
(2)5月25日开始对本市重点地区重要路段建筑整治项目和工地进行抽检和评估,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和工地,将及时以工作联系单形式责成相关区(县)建筑整治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市房管局检查评估工作组完成每批次(原则为每个月)检查评估后,将评估汇总结果反馈至各区(县)建筑整治主管部门,并报市600天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评估汇总结果将作为各区(县)每个百日考核及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 检查方式和具体内容
1、检查方式
建筑整治安全质量检查由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二部份组成;市房管局抽检评估将采取综合评分办法对建筑整治项目和工地进行评估(详见附件1),各区(县)检查工作组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