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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加强本市2009年工业锅炉(窑炉)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加强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下同)4吨及4吨以上燃煤工业锅炉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燃气替代。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企业首先要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并在两年内做到“二优一达标”,即锅炉运行达到《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DB31/ 176)优等,供热系统管理达到《蒸汽供热系统运行管理》(DB31/T 223)优等,仪器仪表达到《工业锅炉运行检测与控制装置的配置》(DB31/T 72)规定的标准。中心城区4吨及4吨以上燃煤锅炉的使用单位要制订达标方案,于今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上海市节能标杆锅炉房”创建活动和中心城区“二优一达标”工作委托市节能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组织验收,并落实监控措施,对长期不达标的锅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工业锅炉(窑炉)节能减排工作量大面广,是深入开展节能工作的重点,要把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节能工作考核内容。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各集团公司要根据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安排,明确责任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详细工作计划、鼓励政策和推进措施,逐项、逐台抓好落实。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创建上海市节能标杆锅炉房实施细则
  附件2:上海市锅炉房对标管理节能技改项目调查统计表

  附件1:
创建上海市节能标杆锅炉房实施细则

  为完成本市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工业锅炉节能工作,进一步贯彻锅炉房安全、环保和经济运行标准,提高工业锅炉、锅炉房及供用热系统(以下简称锅炉及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锅炉及系统节能对标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宗旨
  创建活动以“政府鼓励、企业参与、节能降耗”为宗旨,瞄准本市和国内外的先进水平,鼓励和促使不断进步,全面提高安全、环保和经济运行的管理水平,提高锅炉及系统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排放。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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