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住房、耐用消费品、新型农用机具等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七)支持公益事业发展
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覆盖面的提高,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营销网络、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体系和在有条件的乡村建立养老保险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八)加大落实国家政策性贷款工作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农村信用社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把好贷款关,让真正的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扶贫贷款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将贷款优惠利率及贴息政策落到实处,对政策性贷款业务,要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贷款及时发挥作用。
三、统筹职能,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改善金融支农服务的作用
1、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贷支农的窗口指导。一是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切实发挥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导向功能,把支农再贷款限额全部下达给农村信用联社,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养殖以及农副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要加强支农再贷款的专款专用和专户管理,确保“三农”正常的资金需求;二是要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优先办理商业汇票的再贴现业务;三是鼓励并支持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申请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开辟涉农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农业企业的融资成本。
2、切实推进《三亚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中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分解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大力推进“重合同守信用”评选,将乡镇企业一并纳入参选范围,逐年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到2010年达到企业数量的50%,不断强化金融对乡镇经济的支持力度,以此带动乡镇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进富民工程建设。人民银行要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办法,继续扩大对乡镇企业的评审份额,组织好诚信企业的评审及推广工作,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的相关举措,做好相关的宣传推广工作,有效调动企业的参与热情,不断提高“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信用村(信用户)”在社会经济交往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逐步为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示范和带动效应的优质企业,建立起彰显其业绩的平台,为金融机构加大对乡镇经济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