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把增强对农村服务功能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通过明晰产权关系,深化约束机制,把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支持“三农”的具体目标上。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灵活合理确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扩大农户贷款面。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率和农业贷款的不同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对农户种植业贷款利率原则上要少上浮或不上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要根据职能调整的要求,稳步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在通过政策性信贷杠杆引导和调节粮食市场、做好粮棉油收储资金供应的同时,立足三亚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对符合扩大内需政策导向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两进两出”(进宾馆、进超市、出岛、出口)工程和水产品工程,特别是市政府关切、有财政资金配套的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五网”(电网、水网、气网、路网、信息网)建设与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仓储配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科技推广转化、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合作,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协同完善有关涉农资金,共同支持三亚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项目,并同时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中小企业信贷模式创新等多种信贷业务,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市场弥补县域金融服务的功能和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3、农业银行要坚持“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服务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尽可能将乡镇网点组织的资金全部用于“三农”和乡镇企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4、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引导资金回流农村,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5、保险系统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培育和壮大农险市场,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险体系,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养鸡保险、生猪保险、水稻保险、塑料大棚蔬菜保险。
(四)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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