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各县市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占三年任务的30%)和三年总体规划分别于8月10日和8月31日前报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教育局计财科,联系人:陈美婕,联系电话:3668585,传真:3223125)。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对维修加固后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经鉴定,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避险迁移;根据学校布局规划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高压走廊、淤地坝、蓄水池等易致灾害地区。
四、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州政府成立由杨朝波副州长任组长,发改、教育、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审计、安监、防震减灾等部门为成员的凉山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全州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拟订校舍安全工程的政策及工作目标。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中央、省、州资金安排方案;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组织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将中小学校舍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协调处理县市和部门重要事项;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等。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组,由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防震减灾等州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县市提供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断裂带和地震多发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领导小组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进行校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县市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主体,对本辖区校舍安全负总责。各县市要统一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统筹协调本地区的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