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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各县市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占三年任务的30%)和三年总体规划分别于8月10日和8月31日前报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教育局计财科,联系人:陈美婕,联系电话:3668585,传真:3223125)。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对维修加固后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经鉴定,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避险迁移;根据学校布局规划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高压走廊、淤地坝、蓄水池等易致灾害地区。
  四、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州政府成立由杨朝波副州长任组长,发改、教育、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审计、安监、防震减灾等部门为成员的凉山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全州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拟订校舍安全工程的政策及工作目标。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中央、省、州资金安排方案;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组织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将中小学校舍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协调处理县市和部门重要事项;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等。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组,由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水利、防震减灾等州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县市提供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断裂带和地震多发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领导小组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进行校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县市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主体,对本辖区校舍安全负总责。各县市要统一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统筹协调本地区的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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