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自贡质监局、市粮食局。
(2)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强化对奶站的监督管理,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加强兽药、抗生素、激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打击禽畜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自贡质监局。
(3)水产品生产环节。加强渔药、抗生素、激素、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查处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等“三无”鱼饲料和假劣过期渔药产品行为。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自贡质监局。
2.食品生产环节。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牵头单位:自贡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3.食品进出口环节。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并对原料基地、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坚持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全面运用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风险分析制度,实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牵头单位:内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海关自贡办事处、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自贡质监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