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相关处室将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督查工作。
(四)国家局集中督查阶段(7月10日-7月25日)
国家局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抽取1-2个生产企业、1-2个经营企业、1个储备单位、2个医疗机构进行实地督查。国家局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谢朝金同志担任组长,局医疗器械处处长周承文、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徐杰、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李克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疗器械处处长周承文担任办公室主任。
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由医疗器械处重点负责防控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药品市场监管处重点负责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储备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药品安全监管处重点负责防控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分局也应按此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室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要落实一名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将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人员,同时,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市局器械处,以便信息畅通。国家局、市局的监督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行动迅速、重点突出
各分局要按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把握好工作重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督查检查。
(三)加强监测,报告及时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防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不断增强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分析、预警和处置能力。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