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音管理的通知
(淮城容〔2009〕55号)
凤台县、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音,保证我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大队要与县、区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加大对环境噪音污染的查处力度。
2、各大队从即日至6月26日学生复习和考试期间,应建立环境噪音巡查小组,推行“错时管理、多班轮值”的执法机制,对辖区内音乐吧、歌舞厅、饮食摊点、建筑施工工地、各类金属材料加工店等重点单位实行昼夜巡查,确保管理力量到位、管理措施到位。除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外,要求每天中午12:00至14:30,晚上10 :00至次日早晨7:00,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经市环保部门批准的除外)。
3、确定6月7日、8日为高考严管期,6月24日、25日、26日为中考严管期。在此期间,各考点周边可能产生噪音,干扰考试环境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一律禁止。城区内不得产生超过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标准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