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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城容〔2009〕58号)


凤台县、各区市容管理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维护我市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2009年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09年全市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淮综校[200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6月 1日起至9月30日我局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法建筑和取缔学校及周边占道经营为中心任务,强化“以人为本”、人性化城管理念,因地制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永陆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贺传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宏银、宫传敏、王新民任副组长,局督察机动大队大队长张道学、市环卫处主任孙光秀、局办公室副主任朱涛、田家庵区执法局局长王峰、大通区执法局局长李干、谢家集区执法局局长苏宝、八公山区执法局局长王振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宫传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道学、孙光秀、朱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编制活动实施方案,制定阶段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清理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各类摊群点,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油烟噪声污染,制止、拆除周边在建违法建设,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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