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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新政[2009]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提升测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全市测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测绘工作
  (一)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新乡地理空间信息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
  (二)加强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测绘事业发展全局,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安排,避免重复测绘。
  2.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
  3.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4.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落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大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市场监管力度。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认真贯彻《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要和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的要求,做好年度基础测绘计划的编制、论证和实施。做到基础测绘的更新机制与规划计划和财力投入的有机结合,保证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
  (二)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按照统一设计、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数字新乡”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完成城区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任务,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工作。要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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