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2005年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以来,各地在地名法规建设、地名规划、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和数字地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工程建设整体进度。今年是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最后一年,为加快实施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认识。地名公共服务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地名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提供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加速推进这项工作。
二、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地名管理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地要在做好地名法规建设、搞好地名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好地名管理工作法规、政策,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实行地命名关口前移,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就必须介入,认真审核把关。要规范地名用词和专名通名,严格按有关地名管理标准要求执行,提高我市地名的文化品位。民政部门要强化地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地名规范化工作的监管,使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进一步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地名标识上的书写、拼写内容及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各地要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国家质监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新的国标《地名标志》(GB17733-2008),对已设置的地名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地名标志进行清理,并根据新的国家地名标志标准化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四、全面开展数字地名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地名服务。数字地名建设顺应了信息化建设要求,也是地名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份。去年我市已进行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为数字地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依托地名数据库,借助电信网络等媒体,开展以地名网络、地名热线(电话问路)、声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努力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各项任务,提升我市地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