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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9】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新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精神,特制定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以“安全生产年”和“企业服务年”为主线,以“三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一个确保、两个防范”的年度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市“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治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军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河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气象局、新乡供电公司、新乡车务段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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